读 者 借 阅 文 献 超 期 清 单
以下列出的各部门所欠图书文献的读者,请在4月1日前返还。此日之后,图书馆将恢复收取图书超期使用费。
请点击以下你所在部门的链接,进入相关页面查看具体欠书情况:
体育学院
机关
体育部
机械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民办学院
公外部
理学院
后勤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和田国际商学院
社科部
基础部
科技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科研中心
工商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师范学院
美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
艺术工程学院
文化传媒学院
计算中心
文法学院
音乐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图书馆 2008.03.28